近日,我国中国人民金融机构威海市中心支行新增一则行政查处信息,日照金融机构股份有限有限企业威海分行因征信违规遭中央金融机构查处。
行政查处决定书文号“威银罚字〔2020〕第4号”显示,日照金融机构股份有限有限企业威海分行存在“部分征信查询用户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金融机构报备”的违规行为。
日照金融机构威海分行2018年新增2名查询用户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金融机构报备,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威海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此次罚单,作出行政查处决定日期是今年4月24日。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我国中国人民金融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三)越权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的;
(四)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
(五)违反异议处理规定的;
(六)违反本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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